广州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全文(广州市两会住房保障)

穗府办〔2021〕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加快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

仲恺将建设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仲恺自建可出租房值得买吗)

为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仲恺计划在粤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西区建设138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总投资约7.2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备案,将有效解决仲恺职工、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最近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看的相关内容如下: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西部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

-年广州共有产权房重点项目(广州共有产权房屋最新政策)

2021-2025年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重点项目名单单位:套编号项目名称主体所在小区已分配单元总数。1亚港(一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白云区2994-在建2南港项目(荣跃花园)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黄埔区1866-配建3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

广州住房发展十四五筹建渠道一览表(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

广州市住房发展“十五”规划编制渠道一览表单位:万套房源类型准备渠道准备规模准备类型商品房1新建招拍挂取得土地建设65.0商品房政策性住房2商品房项目配建3.0公共租赁住房0.5共有产权住房0.8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3单独选址集中建设2.0共有产权住房4城市更新项目配置中小套型住房35.0保障

惠州公租房工程建设最新消息(惠州公租房工程建设最新消息公示)

仲恺高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根据《关于分解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计划的通知》(惠朱轼韩健〔2022〕535号),仲恺高新区计划在惠州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山皮村和潼湖镇三河村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5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884套。该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24年12月30日竣工。惠阳区

广州关于剩余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房)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出售剩余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为妥善处理我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相关问题,明确经济适用住房退出制度及其与现行住房保障制度的衔接机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京房〔2007〕258号)、《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粤房办〔2012

关于完善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通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21〕3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广州保障房租金)

为明确和规范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规则,保障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结合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实际,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就《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1.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3月17日(共

月日起广州人才购房须提供连续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附最新政策)(广州最新人才购房政策)

4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在市辖区享受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人士(含离异人士)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地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证明,不允许补缴。最新政策全文如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广州

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年)公开征求意见(深圳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惠州)

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23-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意见稿》,规划期内,惠州批准预售新建商品房约21万套,供应住宅用地约265公顷;新建公共租赁住房560套,发放租赁补贴1173户,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

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管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广州保障性住房最新政策)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为规范我市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督工作,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运营服务管理水平,结合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实际,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就《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

广州区二手房增值税征免年限提高至年(附政策原文)(广州 二手房 过户 增值税)

4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提高至5年,并于4月22日起执行。最初的政策如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