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条件
异地(含港澳台)务工人员子女由就读学校参保,《大亚湾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按户填写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
二、所需材料
1 .流动儿童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及A4纸复印件
2.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父母的参保证明由本行政区域内社保经办机构出具。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父母及其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及A4复印件。
第三,处理过程
学校为异地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办理参保时,家庭应填写《大亚湾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并加盖学校公章。参保人携带所需资料,提交辖区内社保所办理缴费。
第四,付款时间
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15日,是续缴下一年度医保费的时间。异地务工人员子女需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出生证明、参保证明到辖区内社保所续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