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关于对重点地区来(返)湾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提醒告知(大亚湾疫情防控政策)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4-04 15:20

大亚湾区重点地区来(返)湾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提醒

目前,国外疫情持续蔓延,中国多个省市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新冠肺炎病毒出现反复变异。我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众健康安全,现就加强我区当前疫情

防控工作提醒如下:

一是加强个人防护。请大家继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做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尽量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自觉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完成核酸检测。积极配合各地测温、扫(亮)码查验等相关防控要求。非必要不出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地区。请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二是加强社区防控。近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封闭管控地区以及这些地区所在城市(以下简称重点地区)来(返)湾人员、健康码非“绿码”人员、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应尽快向所在单位、物业、所住酒店或目的地社区(村)报告,并积极配合社区“三人小组”开展排查、核酸检测、隔离或。最近14天,从省外重点地区来(返)湾的人接到了辖区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的电话(短信)。请务必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核酸检测。

第三,履行公民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的调查、检查、采集样本和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请近期14天内来自省外重点地区的来(返)湾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并配合信息排查和核酸样本采集。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接触者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将依法受到严惩。

大亚湾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