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惠州市管拔尖人才遴选条件(2020年惠州市人才引进)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3-13 10:50

一、科技创新平台

遴选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和社会组织、科研成果和成果转化成绩突出、在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由市科技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申请、受理和培养管理工作。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

(一)近5年内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省科技进步奖的第一人;或获得过中国专利优秀奖金奖、银奖且排名前三的发明人及其成果转化。

(二)近5年承担过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点科技项目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专项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且项目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负责人)。

(3)从事科研一线工作,其创新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获得行业认可的创新人才。

第二,管理平台

对我市企业经营管理有突出贡献人才的评选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国资委具体负责申报、受理和培养管理。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并依法纳税3年及以上,在当地和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或代表性,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

(二)企业在引领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应是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期间,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增长,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明显改善。

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且申请人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获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秀建设者和各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申请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是乡村振兴平台

选拔在我市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的农林牧渔业人才,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服务、作出贡献,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具体负责申请、受理和培训管理工作。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农业农村高级技术职称,在农业农村从事生产、科研和推广工作,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2项,或主持新品种、新技术研发1项,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持有创新成果,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解决农业农村工作重大难点问题的技术人员;

(二)被评为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的企业负责人或突出贡献者;

(三)被评定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或有突出贡献的;

(四)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积极解决水利水土保持、提高村级集体收入、盘活闲置资产、农田灌溉、小水电建设等方面的技术问题,或者在水利科技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管理模式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中发挥模范作用、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对当地水利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五)解决林业技术难题,在林业科技新成果推广应用方面为当地林业科技进步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或者大面积种植乡村珍贵树种或经济林,面积在500亩以上或1000亩以上,为当地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申请人在县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有工作室的,或获得市级以上优秀乡土人才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第四,教育教学平台

选拔能够在我市各类高校教育教学中发挥引领作用的人才,在学科建设、学校管理、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申请、受理和培训管理工作。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申请人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近五年工作业绩达到以下三项及以上:

1 .教育教学科研成绩突出,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并获得省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

2.教学改革经验得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肯定或推广。

3.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获得市级教育教学竞赛一等奖或省级教育教学竞赛二等奖2次及以上;或直接培养的学生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技能(含体育)竞赛或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一等奖(金奖)2次及以上。

4.在省级以上有CN号或ISSN号的期刊上发表2篇或以上教育领域的学术论文。

5.出版一部或多部教育学术著作,或参与编写一部或多部已出版的教材。

6.主持一项或多项省级教育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一项或多项国家级教育科研项目(前三名)。

如果申请人有省级名校长和名师工作室,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审。

(二)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申请人须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方向、重大需求和我校学科建设需要,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任务和目标,在校级以上重点学科(原则上为二级学科)、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含校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工程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处于我省学科发展前沿的新兴交叉学科。 学术水平特别突出或紧缺,特殊学科人才可适当放宽。近五年的工作业绩符合以下三个或三个以上条件:

1.主持一项或多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一项或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前三名),或担任省级教学团队/科研团队负责人。

2.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并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3.获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

4.承担横向项目经费60万元以上。

5.成果或建议被市级及以上部门采纳或直接为市级及以上部门制定政策。

6.获得一项或多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

如果申请人有省市级工作室,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审。

动词 (verb的缩写)医疗健康平台

我市医疗卫生领域有突出贡献人才的评选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申报、受理和培养管理。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工作在医疗卫生一线,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得到了群众和行业的认可。

(二)理论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掌握本学科国内外新技术,并独立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有创新成果可用于实际工作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正高级职称,并至少符合下列两项条件:

1 .获省级及以上重点(特色/支撑)专科带头人。

2.近3年以第一(总)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篇或多篇SCI论文。

3.出版一部或多部医学专著。

4 .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

申请人获得市级以上名医(名中医)称号并有工作室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审。

六、宣传文化平台

对在我市宣传文化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评选,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具体负责申报、受理和培养管理工作。申请人应在近5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宣传文化和社会科学理论领域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科学研究的优秀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独立或主持的科研成果将获得3项及以上重点项目或省部级奖励,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声誉。

(二)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制作工作(或在新闻教学、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研究工作)5年及以上的优秀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作品或个人作为创作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获省部级一等奖或二等奖以上。

(三)在编辑策划、出版物营销、数字出版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出版、发行等领域,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市场营销能力,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过3篇及以上论文或1部及以上学术专著。

(四)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学创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一、一般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以创作人员身份独立创作或参与创作的文艺作品获得省部级政府一等奖一次或二等奖两次以上。

(五)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化创意和新媒体新业态等文化产业领域,包括在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的优秀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

1 .担任文化企业管理岗位或在关键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工作业绩突出。

2.托管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模式领先。企业资产、收入、利润和税收贡献在本市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3.所管理的企业掌握了一批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其品牌影响力大、竞争力强,为文化“走出去”作出了重要贡献。

(六)为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在本领域具有较高声誉,每年至少参加20项政府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展示、推广、传播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七)其他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取得重大成就、获得省部级奖励或承担省部级项目,为繁荣和促进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专业人才。

(八)对业绩突出、社会认可度高、发展潜力大的人才,学历和职称可适当放宽。

七。社会工作平台

在我市社会工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的选拔工作由民政局具体负责申请、受理和培训管理。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二)热心社会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职业道德良好,工作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群众满意度高,对社会工作贡献较大,社会影响积极。

(3)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理念,主动参与各项社会活动,以自身行动感召社会,带动更多人关注和参与社会工作,对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具有引领推动作用。

(四)在我市社会福利服务单位或基层单位从事特定工种的专职工作人员或法定代表人,且在我市从事社会工作服务近3年。

(5)申请人应至少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近五年内编著一本社会工作专著,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SCI社会工作杂志》、《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社会学研究》等一流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或多篇论文,或在省级以上有CN号或ISSN号的期刊上发表三篇或多篇社会工作教育领域的学术论文。

2.近5年参加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或参与的专业论坛、学术或实践比赛,提交专业论文或实践文章并获二等奖及以上2项。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了省级以上机构和团体的学术或政治讨论课题、社会福利政策研究课题或其他政策研究工作,或作为主编或主要参与者,完成了国家、省、市行业协会相关规则、指南、教程和主要行业标准的编写工作。

4.近5年获得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荣誉称号者,或全国百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

5.取得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者(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包括社会学、人类学、治理、社会政策等。),且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或取得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且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6 .社会服务项目带头人,项目实施具有引领性,并为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且经验已被省、市有关部门推广应用。

八。法律和金融平台

选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相关行业从业资格,并在我市从事法律、金融工作的人员。市司法局会同市财政局具体负责申请、受理和培训管理工作。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聚焦金融资本、企业证券、知识产权和涉外业务等领域紧缺的律师、公证和司法专门人才,近五年工作业绩符合以下三项及以上:

1.现任职称期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物(包括正式出版的电子期刊)上发表一篇或多篇法律或类似专业论文;

2.以主编、第一作者、章节作者身份公开出版一部或多部法律或相近专业书籍;

3.参加国家、省、市相关行业协会主办或参与的专业论坛、学术或实践比赛,提交专业论文或实践文章1篇并获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主编或主要参与人,完成行业协会相关规则、指南、教程和主要行业标准的编写工作;

5.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了省级以上机构和团体的学术或参与国家大事讨论、立法研究或其他政策研究工作;

6.在职期间主要参与省级以上重大行业标准的制定,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一项或多项。

7.作为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主要参与人主持或办理的案件入选省、市案例选编或相关机构司法解释。

(2)产业研究、普惠金融、绿色金融、金融科技、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保险精算、国际金融、金融要素交易市场、知识产权融资、航运金融等我市金融市场急需的优秀专业人才。,并满足以下三个或更多条件:

1.曾在知名创投、股权投资机构(最近一年中国早期投资30强、年度创投、私募股权投资100强)担任投资部总经理、融资部总经理、风险部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投资业绩优秀,参与项目成功IPO,有项目退出经验,曾在本市股权投融资机构工作的人才;

2.具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秘书长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企业担任过董事会秘书或财务总监,任职期间成功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并在本市拟上市企业任职的人才;

3.具有5年以上金融从业经历,最近3年在金融行业的实际税前工资薪金收入每年超过100万元;

4.具有较强的金融创新能力,做出重要创新和贡献,具有经济学、法学、金融学、会计学等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5.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特许财富管理师(CWM)、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或国际金融理财师(CFP)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美国财产保险承保人(CPCU)或保险精算师(FIA)或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等行业认可程度较高的专业资格证书;

6.在金融机构或相关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职务并在各自金融领域发挥关键作用的业务技术人才。

九。旅游体育平台

选拔在我市旅游体育行业具有较高经验和技能,或在旅游体育行业发展中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能够引领我市旅游经济和体育事业发展的人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具体负责申请、受理和培训管理工作。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高级职称,具有5年以上旅游相关领域专业研究或工作经历,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以上,近5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旅游相关研究论文或在国内外出版旅游相关研究著作。

(二)具有高级及以上导游等级资格,获得市级及以上导游工作相关奖项,无违章记录和旅游安全事故。

(三)担任县级以上旅游企业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旅游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

(四)近三年内在全国竞技模拟比赛中获得第三名,并达到运动员以上水平,积极推动我市体育事业发展。

(五)近三年内向省级以上运动队输送一名以上运动员,输送的运动员在全国竞技模拟比赛前获得第三名,并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练员。

(六)在本市体育训练、体育科研、运动医学(含运动康复)、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领域有较深造诣或作出突出贡献。

X.其他平台

遴选不属于上述9个平台类别,一般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直接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领域从事研究、推广和应用,并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专业人才。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申请、受理和培训管理工作。

人才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申报为破格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