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医保转院须知(惠州医保怎么转移)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3-13 10:30

转移说明

I。转到另一家医院处理

县级医院应根据自己的诊疗能力决定是否转至市内三级医院或市外医院。原则上,他们应逐级转诊到该市的三级医院。经市内三级医院诊治后确需转往省内其他定点医院的,原则上应转往广东省内高水平医院。遇到紧急等特殊情况,他们可

以直接办理转学手续。惠阳、大亚湾、仲恺三级医院转诊转院按县级标准执行。

二、医疗保险报销结算

如自行前往市外医院就诊,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凭身份证和社保卡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将按自转比例报销。经批准转入广东省高等级医院的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和转院证明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按转院住院比例报销。

在广东省高等级医院住院的参保人员应在医院进行社保结算,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原则上不再受理此类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因意外伤害、生育或终止生育、流产住院治疗的,不予网上结算,由个人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含社保所)办理。

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名单: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含东院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孙逸仙纪念医院及迎丰路院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含岭南医院及粤东医院)、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山大学附属中山眼科中心(含珠江新城院区)、广东省中医院(含芳村、大学城及二沙岛分院)、 以及南方医科大学中山南方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含海印分院、呼延研究所)、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含河东分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深圳市人民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湛江市中心人民医院、贝约人民医院、梅州市人民医院、茂名市人民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阳江市人民医院、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急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暨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含东圃校区)、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河源市人民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神山中心医院(汕尾中心医院)、东莞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高州市人民医院、潮州市中心医院、揭阳市人民医院、普宁市人民医院、云浮市人民医院、广州市儿童医院、广东省妇女儿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