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低保变更办理流程(惠州低保变更办理流程图)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3-31 18:00

收入变更程序

(一)低保对象家庭人口和收入状况发生变化时,居(村)委会应当及时进行变更并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复核。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调查情况及时提出延长、提高、减少或终止低保待遇的意见,加盖印章后报市(县、区)民政局审批。低保待遇终

止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回保障《证书》,并报县(市、区)民政局核查。

(二)城乡居(村)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户籍地发生变化的,凭原户籍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转移手续,报县(市、区)民政局批准。

惠州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算办法

低保家庭收入计算方法

家庭收入是指所有家庭成员各种合法经济收入的总和,包括以下内容:

(一)家庭成员获得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养老金和各种劳动收入。

(二)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股息、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捐赠、继承和社会捐赠所得。

(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所领取的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或者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其中,失业保险金和养老金是指在失业保险期间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和养老保险金。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六)出租家庭财产所得。

(七)家庭成员从事养殖的净收入,以及临时工和散工的收入。

(八)股息收入。

(九)其他应当计入的合法家庭收入。

上述收入即使拖欠也应计入应得收入。

家庭收入不稳定时,按照申请时前6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当家庭收入为一次性收入时,将分配到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