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指南(广东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怎么办理)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3-29 12:10

返回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

2、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且30人以下(含)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本地区产业结构调

整和环境保护政策,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

退货标准

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予以退还,中小企业按90%予以退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相关申请程序

1.“享受而不应用”

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省社保系统后台数据比对,并与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提供的名单进行核查,导出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名单,并由市人社局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企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企业账户。

2.积极举报

对象:符合2021年失业保险缴费条件,但不在自愿公示名单内的企业。

申请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申请方式: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ggfw.gdhrss.gov.cn/ssologin)网上服务平台自行申报或下载填写申请表后提交至参保人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逾期不予受理。

已经在自愿公示名单上的企业不需要重复申请。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将由市人社局进行公示。

3.劳务派遣公司

不属于“免申即享”范围的,需下载填写申请表,连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稳岗返还协议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邮箱或前往前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