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垃圾分类奖励申请指南(单位篇)(广州垃圾分类的政策文件)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3-29 08:00

广州市垃圾分类奖申请指南(单位)

获奖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经营或管理区域内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宣传亮点、减量措施、有效分类,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在居民区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居民知

晓率和参与率高,减量效果明显;

(三)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处理,减量效果明显;

(四)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宣传、培训、推广活动中成绩突出的;

(五)在新技术应用和创新管理体系方面,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单位奖项数量:1000名获奖者:

(a)通报表扬并颁发牌匾;

(二)奖金三千元;

(三)优先申报参评文明单位。

(四)家庭成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并获得志愿服务时长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作为工作人员享受积分制服务积分。激励对象的推荐和选择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申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内单位申报并收集申报材料。

(2)初步推荐。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对象并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3)审查和报告。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择优确定为候选奖励对象,并将候选名单报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四)公告。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候选奖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奖励决定。

(五)实施激励措施。奖励资金拨付给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由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发放奖金。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奖励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