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惠州居民医保缴费对象(惠州2022年居民医保)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3-29 02:40

惠州市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对象

1.除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外的本市户籍居民;其中,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建档立卡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医疗救助对象),未纳入医疗救

助对象范围的城乡精神、智力残疾人,以及其他类别的一级或二级重度残疾人统称为困难人员。

2.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侨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以及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民办学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以下简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

3.惠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后,其随迁子女在本市中小学或幼儿园就读的,可以参加本市居民医疗保险。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其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可按此规定参加居民医保。

4 .生产经营困难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

5.在本市居住并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

注: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或已在其他城市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