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惠城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规划布点方案(乡镇烟花爆竹规划布点方案)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3-28 13:40

规划布局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确保安全。

(3)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

④适度竞争。

三。规划布局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条件

⑴法律和监管基础

1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第455次)

2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第九十三条)

3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4.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粤安监发〔2014〕44号)

5.惠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相关文件。

②规划布局条件

1 .符合当地烟花爆竹政策规定;

2.在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燃放(零售)点;

3.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4.原则上每千户不超过一个长期零售点,春节期间不超过两个临时零售点,相邻零售点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0米;

5.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不得与居住场所设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加油站等重点建筑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6.严禁在城乡结合部或以连片集中的形式经营(零售)烟花爆竹。

四是组织实施

①组织领导。为做好规划布局,确保顺利实施,区安委办成立了烟花爆竹燃放规划布局领导小组,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汪洋、区政府办副主任肖爱忠、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彭德军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镇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廖文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2)宣传动员。各相关镇要加大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群众法律意识。

(三)相关镇要认真排查摸清周边学校、市场、易燃易爆场所情况。符合烟花爆竹规划布点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并将初步布点意见报区应急管理局。

(四)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相关镇上报的初步选址意见、当地实际情况和历史沿革,组织人员按条件认真审核,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论证,统筹考虑、合理规划后形成规划布局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五)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各单位对规划布局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修改完成后,经局党委讨论通过,报区政府批准后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六)统一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为改善安全条件,按照国家烟花爆竹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统一规范。

动词 (verb的缩写)规划布局安排

根据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和我区实际情况,经调查遴选,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区应急管理局将审核要点整理如下: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配额不得跨镇调整,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的摊位数量。

不及物动词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平面布置图工作。

(2)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计划的严格执行和实施。

(三)区应急管理局可根据市政(或农村)建设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布局方案,无特殊情况不得改变行政区域的规划数量和布局。

(四)禁止经营单位擅自买卖、转让、出租许可证,严格实行一户一证。

(五)烟花爆竹产品由有资质的批发单位向持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实施统一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