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惠州市生育保险)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3-27 08:10

报销条件

1.产前检查和分娩报销:已登记生育记录的参保人员。

2、异地交付报销:

(一)参加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2)参保人办理生育备案后需要在市外住院终止妊娠或分娩的;

(3)申请应在终止妊娠或分娩之日起3年内提出。

3、参保职工失业配偶生育医

疗费申报:

①男方已在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2)参保职工的失业配偶未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本市职工医疗保险)和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本市居民医疗保险);

(3)住院分娩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终止妊娠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延伸阅读】

出生登记-网上办理

已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员,经诊断已怀孕并在广东省计生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办理方法如下:搜索微信小程序“广东医保”——进入首页——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已激活可跳过此步骤)——业务办理——出生登记——填写信息——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