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关于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的若干措施(广州企业稳岗补贴)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3-26 03:20

实施日期:2022年1月20日

截止日期:2022年5月31日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鼓励企业春节留岗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

成果,鼓励中高风险地区外来员工就地过年,保障员工健康安全,企业有序生产, 和总体稳定就业形势,更好地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是鼓励企业留工生产。

2022年1月26日至2月6日正常生产,2022年第一季度产值过亿,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产值增长率15%以上要求的工业企业,按照员工实际出勤天数和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给予员工春节留岗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7日至2月15日期间,对当日有施工作业且现场施工人员超过50人的建设项目,对当日参与施工的员工按照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给予春节留岗补贴。(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户籍在中高风险地区(区/县全域)且留穗过年的非本地户籍企业员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其在此期间到达或途经的城市仅为广东省广州市),每人发放1000元一次性留穗过年生活补贴。该补贴与上述春节期间留在工作地的补贴不能叠加。(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是支持企业复产稳岗

2022年一季度产值过亿且达到本办法第三条产值增速15%要求的工业企业,对2022年新就业且在5月31日前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和3个月以上的职工,分别按照每人1000元和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复工复产稳岗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三,引导企业持续生产

指导企业科学安排生产计划,落实员工弹性休假和错峰休假,灵活安排停工检修,支持企业抢抓机遇、促生产。对2022年1月26日至2月6日期间正常生产、2022年一季度产值过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和6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同比增幅分别超过15%和30%。(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引导企业灵活安排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合理推进项目建设。对2021年产值5亿元以上、2022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30%和5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四,加强企业要素供给

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保障各类要素稳定供应,继续实施生产要素供应监测预警,积极协调化解企业持续生产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水、电、煤、油、气、通信、交通等生产要素稳定有序供应,帮助企业解后顾之忧、助企赋能。(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做好企业疫情防控。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加强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科学精准防控疫情,最大限度减少对有序生产的负面影响。指导企业制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做好新冠肺炎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并做好防疫物资保障。指导企业做好离返穗员工排查登记工作,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六是确保企业温暖舒适。

切实做好留岗员工生活保障工作,加强医疗卫生、公安消防、餐饮超市、公共交通、公共租赁住房等公共服务供给,指导企业备足节日生活物资,保障留企员工正常生产生活。大力开展“送温暖、送关爱”活动,以多种形式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员工。落实公共文化场馆开放,提高服务水平,丰富员工节日文化生活,努力让在刘仆的员工感到温暖、安全和舒适。(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总工会、区消防大队)

补充条款

本办法适用于财务制度健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及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注册地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委托管理和下属园区的员工,区内建筑企业及其承包工程纳入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平台管理的员工,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员工。

享受该措施支持的人员必须签署相关承诺书。扶持对象违反承诺的,应当退还已获得的扶持资金。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本办法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相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