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发现肺炎疫情线索怎么举报?(最新广州海珠区肺炎疫情)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3-26 01:20

为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群防群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海珠区发布第2号通告指出,海珠区肺炎疫情举报有奖。

报告方法。

1.12345(政府服务热线);

2.隋康许;

3.各街道疫情防控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8: 30-12: 00、14: 00-17:

30)。

举报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以及被举报对象的姓名和住址。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告内容

居住在我区的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和潜在患者(即去过重点疫区未满14天或来穗前14天内去过重点疫区的人员)应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不采取隔离措施。

激励方法

奖励原则。

1.两人以上可以联合举报,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2.同一行为非两人及以上联合举报的,仅奖励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第一举报人(以举报时间为准);对同一举报人向不同单位举报的同一事项,不予重复奖励;对于涉及同一举报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将不会重复奖励。

3.最终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不符的,不予奖励;举报人提供与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无关的线索,举报事项已发现或正在调查中的,不予奖励。

4.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负有监督和举报违法行为法定义务的人员进行的举报不予奖励。

(2)奖励标准。

被举报事项应当由被举报对象所在街道进行核实。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原则的,奖励线索人100元。

(3)奖励程序。

举报事项核实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被举报对象所在街道应当通知举报人领取。举报人应在被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励。举报人无法当场领取奖金的,可及时说明情况并提供举报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账号,奖励单位将奖金汇至指定账户,提供的账户名称需与举报人姓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