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建筑工人如何申报工伤待遇?需提交哪些资料?(指南)(惠州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3-25 22:40

建筑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事故伤害,经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认定后,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社保部门申报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

3.施工合同、工伤保险缴费凭证、劳动合同(未签订劳

动合同的请参考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招聘登记表等员工证言等材料)。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

6、工伤职工的医疗票据、病历、清单和检查报告;

7.居住在统筹区外的工伤职工在居住地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申请表》;

8、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申请表》;

9.工伤职工经批准在统筹区外就医的,还应当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10、涉及第三方责任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2)遭受暴力侵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暴力侵害证明和赔偿证明;

(3)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后,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要申报工伤和残疾福利,请提供以下信息: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

3.施工合同、工伤保险缴费凭证、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请参考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招聘登记表等员工证言等材料)。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

5、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6、申报一次性医疗补助的,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申报工伤死亡待遇,提供以下资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

3.施工合同、工伤保险缴费凭证、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请参考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招聘登记表等员工证言等材料)。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

5.死亡医学证明;

6.账户注销证明;

7.火化证明。

申报供养亲属养老金待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工伤保险支持待遇申报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死亡工人的关系证明;

4、依靠死亡职工提供的主要生活来源证明(镇以上政府出具);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6.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7.出生证明(18岁以下);

8.在校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注意事项:

1.复印材料须复印在A4纸上;

2.医疗费用收据应按照治疗时间和治疗医院的顺序张贴在空 white A4纸上,并准确填写费用总额和住院天数;

3.因工伤就医时,应向医疗机构提交《参保职工医疗告知单》;

4、申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在申报其他工伤待遇后进行;

5.接受长期治疗的人员应在每年6月20日前提供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

信息来源:惠州市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