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民办学校基本入读条件(惠州入读私立学校)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3-24 20:30

一、惠州民办学校初始年级的基本入学条件

(一)学校所在县(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求:参照学校所在县(区)户籍学生入学要求。

(2)户籍在学校所在县(区)以外的适龄儿童入学条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学校所在县(区)有居住证和社保(若父母或法

定监护人户籍在惠州,则无需提供居住证)。

(三)国际人士和港澳台居民的子女。

1.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招收培养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国际人士和港澳台居民子女,参照学校所在县(区)注册学籍招生的具体要求执行。

2.对于不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招收培养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第五条要求的国际人士、港澳台人士或其子女,在我市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住证》的,入学条件与“属于学校所在县(区)以外户籍的适龄儿童”相同。

二、惠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条件。在我市民办学校就读六年级的学生(以学籍为准)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参加该校“小升初”直航(招生计划不足):

(一)凡在惠州市注册的学生可直接参加学校直飞航班。

(2)非惠州户籍的学生根据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属于惠州户籍,则必须具有惠州市内社保;2.如果他的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属于惠州市以外的户籍,他必须有惠州市内的居住证和社保。

(3)从2024年起,非惠州市户籍学生的社保和居住证条件与起始年级入学条件相同,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具有学校所在县(区)的居住证和社保(如果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惠州市户籍,则无需提供居住证)。

(四)从2024年起,所有参加民办学校“小升初”的学生必须在该校连续就读至少三年(含毕业年级)直至毕业;2023年5月30日前已在学籍系统完成转学手续的学生不受影响。

三。其他解释

(一)市级社保参照惠城区社保认定。

(二)中央、省属驻惠企业(机构)干部职工子女入学,由用人单位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实报名资格。

(3)对于居住证和社保缴纳地在我市,但不在同一县(区)的企业,由就业企业请企业所在地政府与意向入学地政府协商。

(4)上述各类居住证、社保办理时限要求由各县(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