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广东三孩政策最新消息(广东生育三孩最新政策)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3-24 17:10

Tips:目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正在协商起草实施意见和修订《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工作但规定的三胎生育登记和产假现已部分实时完成~

各级市卫生局(委):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

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21〕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意见如下。请一起实施:

二是做好政策过渡期相关工作。

中央决定宣布后,社会反响热烈。目前,我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中央决定实施意见起草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等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实施,做好法律政策衔接,落实好三孩生育政策。在新修订的《条例》、《生育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前的过渡期内,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关注群众诉求和社会呼声,耐心宣传解读政策,积极为育龄夫妻提供急需的生育服务。

(1)关于三个子女的出生登记。前期,我委组织开发了三孩生育登记业务办理模块,于8月在广东省人口信息系统上线。由于再生育的相关规定尚不明确,该处理模块主要针对双方均为初婚的夫妇的三胎出生登记需求。目前仅支持现场办理,待相关功能完善后将在广东等平台统一办理,省事省事。需要办理三孩生育登记的群众可到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工作机构(或政务大厅办理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办理时提供的个人信息与一孩二孩出生登记时提供的个人信息相同,均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基层工作人员要认真把握工作要求,热情做好生育登记和生育咨询指导工作,继续落实承诺办理、首问负责、委托代办等便民服务制度。对于尚未明确提出申请要求的再婚夫妻,有必要做出解释,并记录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相关规定实施后,及时联系并告知其指导育龄夫妻申请(补办)生育登记。符合生育政策的育龄夫妻,如果及时重新办理生育登记,不会影响相关生育待遇。

②关于产假。目前,我省实行产假加奖励假(陪产假)制度。除产假外,根据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妇享有女性80天的奖励假和男性15天的陪产假。在新修订的《条例》实施之前,所有用人单位都应按照现有规定为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员工提供产假。

③关于宣传引导。各地要把中央《决定》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国情政策教育,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人口形势变化和优化生育政策的重大意义,精心策划通俗易懂、形式新颖的宣传材料,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同承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形成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工会、妇联等部门合作,做好与生育保险、户籍等服务事项的衔接,推动人口服务基础信息整合共享和动态更新;将奖励假(陪产假)等产假落实情况纳入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等专项行动,为生育子女的职工家庭营造良好的养育环境。

各地的创新工作经验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请及时向我委人口家庭部反映。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