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杨村镇及杨侨镇中心区域实施车辆限行措施通知(杨村货车限行)

游客投稿 交通 2024-03-22 11:30

为切实加强博罗县杨村镇、杨桥镇车辆通行秩序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博罗县公安局对杨村镇、杨桥镇中心区域实施车辆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事项

限行车辆:所有危险化学品

运输车辆,以及重型和中型货车(长度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8吨的中型面包车除外)。

第二,不受限制的对象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邮政专用车、清道专用车和防疫专用车;

(三)环卫、园林和道路养护专用车辆,殡仪馆殡葬车辆;

(四)县城客运班车、校车等车辆;

(5)因特殊情况,限行车辆确需进入交通管制区域的,应提前向博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杨村中队报备,经审批后方可进入。

第三,交通时限

六点到二十二点。

第四,禁区

双阳大道、洋桥大道、金龙大道、国道G205合围以内区域、国道G205路段(起点金龙大道至终点洋桥大道)限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禁止通行。

限行车辆可经塔山路行驶至灌阳路沈畅高速公路,或经灌阳路行驶至塔山路进入绕行路线。

动词 (verb的缩写)惩罚条款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通过现场执法和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依法进行处罚。因生产生活确需进入限行区域道路的限行货运及危化车辆,应持相关材料提前到博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杨村中队备案,并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具体所需材料如下:

1.车辆行驶证;

2.车辆照片(前后45度角各一张);

3、车辆商业保险(100万元以上第三者责任险);

4.驾照;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驾驶员、押运员);

6.运输(购销)合同及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

8、申请企业(车主)租赁、租用车辆的,须出具相关合同证明;

9.填写申请企业(业主)的《安全承诺书》;

10、填写《机动车出入本市通行证申请审批表》。

技巧

1、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

2.合同和证明文件必须有有效期的起止日期,起止日期为“长期”的应视为无效;

3、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清除所有交通违法车辆;

5、车辆牌证必须在机动车检验和车辆保险有效期内;

6.申请许可证的申请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同时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资料审核通过后由博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杨村中队发放通行证;

8.联系地址:博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杨村中队。联系电话:0752-6696218;

9.通行证办理时间:工作日8:30至12:00;14时至17时30分;

10.通行证免费办理。

不及物动词有效时间

本通告将于2023年8月19日正式实施,其他限行管理事项仍按原相关限行通告执行。

这是给你的信息。

博罗县公安局

2023年7月31日

来源官网:博罗公安

来源网站:https://mp.weixin.qq.com/s/CwVhFJxw-AKjkrlw_UjG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