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联网非协议医院住院登记规定(惠州医保异地联网医院)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3-18 08:20

惠州市参保人因病在联网非协议医院住院时,挂号后可直接结算。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建立非协议医院网络

通过广东省医保结算管理平台结算系统实现线上结算,但未与我市社保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院。

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参保人因病需到联网非协议医院就医,按市外非

定点医院比例报销;属急诊住院的,按惠州市同级定点医院标准报销。

三。医师注册办法

参保人因病到联网非协议医院就医的,实行备案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在联网医院住院的参保人员应及时挂号,直接在医院结算。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原则上不再受理此类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办理时间:入院或出院前。

注册方式:

1、普通住院(两种方式):

(1)入院前登录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hzsbj .惠州。gov。cn/),点击页面导航中的“网上服务”,选择“社保网上申请服务”,在“个人业务-就医-联网非协议医院就医登记”端口进行网上登记。登记后,参保人如需变更医院,可登录“个人业务-就医-网上非协议医院登记变更”端口进行网上修改。

(2)本人或代理人到参保地所属社保局前台登记。

2、急诊住院:

离院前,由代理人提供门诊或急诊病历、入院记录等相关急救材料到参保人所属社保局办理登记手续,但不予网上办理。

报名有效期:单次报名有效。

登记结果查询:参保人员可登录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http://hzsbj.huizhou.gov.cn/)官方网站,点击“网上服务-社保网上申请服务-社保查询-网上非协议医院就医登记结果查询”查询备案情况。

4.异地长期就医登记人员

1.如因病到联网非协议医院住院(选择长期就医的外地医院除外),需办理挂号手续并按非定点比例报销。

2.因病转入惠州市外定点医院的政策不变,即转院证明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后,按转院标准报销;未转院或出院者,按自行转院标准报销。

五、因意外伤害、生育或终止生育、流产住院治疗的,不进行网上结算,由个人全额支付后,回参保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含社保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