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流程(惠州市最低收入保障线)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3-12 00:40

事件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审批

事件类型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处理依据(需要上传文件)

广东省城乡居民(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52号)

惠州市城乡居民(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

搬运对象

个人

处理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在本辖区具

有常住户口且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村)民。主要有以下四类人员:

(一)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以下简称“三无人员”);

(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或者失业补助金期满后未重新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领取工资或者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退休人员养老金后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城乡居(村)民(不含农村五保对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家庭的;

(二)家庭拥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超出家庭成员居住面积并用于营利的不动产或者其他不动产;

(三)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参加劳动的;

(四)违反《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五)赌博、吸毒人员在其完全改正前不得申请低保;

当地政府认为不能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

收费依据和标准

免费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

3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一)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收入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二)家庭中夫妻一方需提供结婚证和户籍证明;如有子女,同时提供子女有户籍的证明;

(三)残疾人需要提供残疾证,优抚对象提供能够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四)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协议);

(五)民政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业务表单(要上传的文档)

《广东省城乡居民(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申请表》

《低保目标民主评议表》

《惠东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入户调查表》

窗口处理流程

1.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收入等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城乡居民(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居(村)委会审议同意后报镇政府审批。

2、镇政府派人入户调查认为符合的报县民政局审批。

3、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发放低保补助;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委托镇政府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在线处理流程

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在线审核并预受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提交。

材料在实体窗口办理→工作人员审核收集全部材料,正式受理→法定时限内办结→工作人员发放结果→申请人领取结果。

办事窗口

惠东县民政局一楼救灾救援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