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入)(惠州社保转回老家流程)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3-16 02:50

应用条件

(1)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并按规定在省社保局参保缴费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50岁以下的男性和40岁以下的女性;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与调入

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在省社保局,且在广东省参保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临时缴费账户除外);

4.户籍地为广东省户籍(最后参保地在外省且当地缴费已满10年及以上的非临时缴费账户除外,法定退休年龄后户籍转移的除外)。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本省。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现由省社保局参保的参保人员,或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最终在省社保局参保的参保人员,可申请将省内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省社保局。

搬运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省外);

2、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全省基本养老保险证

搬运过程

第一步:申请。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我局业务前台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二步:受理:窗口受理人员核对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补正的,退回当场补正后予以受理;

第三步:审查: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期限内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同意接收关系的联系函。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退回申请材料;

第四步:处理结果,完成转学手续。

在线处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提出申请。

第二步:复习。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关系科审核申请人上传的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通过审核;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人可在当前申请有效期内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补正申请材料。

第三步:接受。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关系科对符合要求且审核通过的业务受理纸质材料,根据申请在一个工作日内录入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

第四步:获取结果。社会保险关系科将在4-14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或省内转账平台将各险种的联系函发送至对方社保经办机构。

处理时限和成本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手续费: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