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居民医保大病二次补偿支付标准是什么?(惠州社保大病二次报销怎样报)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4-22 14:40

参保人员一年内住院和特殊政策发生的费用(含普通门诊发生的由医保基金另行支付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支付后个人自付比例(含住院起付标准)累计达到10000元(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中的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000元, 其他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3000元以上),95%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97%),60%超过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无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不符合转诊或自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长期异地就医和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医院急诊治疗除外)。

2、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当地规定转诊到当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