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全文)(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规定)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4-21 12:10

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合同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科技领域“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我市深化改革的安排部署,顺利开展市级科技项目经费使用“包干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首先,总体思路

按照“

充分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原则,充分尊重和信任研究人员,充分赋予项目负责人对研究经费的支配权,取消项目经费的具体课题预算。所有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自主用于项目研究,为科研经费使用彻底“松绑”,激发创新活力。

二、试点项目和期限

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一般项目从2020年开始立项。试点计划实施期限为2020年6月至2023年5月。

第三,试点单位

项目批准后仍处于实施期和2020年起进入试点期的涉及一般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承担单位。

第四、改革措施

取消预算。申请项目、签订合同时,取消项目预算,只需明确项目资金总额。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经费强度是原直接费用强度和间接费用强度之和。

(二)资金由项目负责人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项目负责人责任制,赋予项目负责人资金自主使用权,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报账制。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费用由单位根据实际管理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单位按现行薪酬制度管理。其余资金没有限制,有金额限制,项目负责人会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使用。

(三)无资金项目验收审计报告。项目验收时,无需提交项目资金的审计报告。项目负责人根据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编制资金决算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认真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开。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科研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项目负责人在签订项目合同时提交承诺书,并承诺项目经费必须用于项目研究支出。

(3)项目资金支出具体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检测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人员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项目承担单位管理费、履约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不得收取基本建设费用。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明确项目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加强项目日常监督和过程管理,认真审核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在项目结题验收时公开单位内部项目资金决算,接受科研人员监督,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成效。

(五)市科技局结合项目管理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截留、挪用、侵占项目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有关情况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市科技局将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

(七)除明确的计划外,试点项目管理应当执行市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八)前期已明确实行项目资金“包干制”管理的疫情防控应急项目,参照本预案执行。

不及物动词日程安排

2020年4月至5月,研究制定改革试点方案;

2020年6月,启动首批项目“承包责任制”改革试点;

2020年6月至2023年5月,结合年度项目申请和项目实施期间的日常管理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2023年5月至7月,对第一批改革试点项目进行了验收评估,并对试点成果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