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规程(第二版)政策解读(广东社会保障卡网上怎么办理)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4-21 06:20

《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和亮点?

该条例共4章41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社会保障卡的适用人群、适用范围、相关基本概念和责任主体的职责。本章简要介绍了电子社会保障卡。第二章“基础业务”规范了社会保障卡申领、制卡和分发、领取、社保功能激活和银行

账户激活、密码、费用收取、挂失和注销、补卡和换卡、恢复和注销的基本规定和操作流程。本章取消了与吞卡相关的原始基本规定和操作程序。第三章特殊业务。本章主要规范了生僻字业务处理、社会保障号码编码规则、即时制卡等特殊业务的基本规定和操作流程。本章取消了原临时卡申领的相关章节,优化了社保卡预制卡申领审批流程。第四章附则主要明确了《条例》的其他事项和实施期限。附件内容根据上述条款完善了业务表单内容,调整了制卡流程图,增加了“一人一证”操作指南。

《条例》修订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是优化社保卡业务流程。严格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省政府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要求。对于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有效信息的,无需群众重复提供证明文件。同时,修订了不适应当前办理情况的规定,优化了业务流程,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限。

二是提升社保卡服务水平。随着居民社会保障卡服务“一卡通”应用领域的逐步扩大,社会保障卡的需求越来越高。条例增加了“电子社保卡”“三代卡”“即时制卡”“一人一卡”等内容,在所有业务办理环节体现“网上办”“快捷办”“就近办”“上门办”。

三是加强社保卡风险防控能力。针对当前违规用卡的社会风险防范要求和国家、省关于社保卡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社保卡申领、签发、激活、补换、回收、注销全流程监管,严格规范社保卡申领入口和注销出口,确保社保卡发卡安全管理,强化业务流程告知义务,引导人民群众合法安全用卡。

《条例》是如何规定电子社保卡的?

社保卡包括实体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两者具有同等效力。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的上线形式,是社保卡电子证照的具体形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发行,与实体社会保障卡一一对应、唯一映射、地位相同、功能相同。

《条例》如何规定社保卡首次申领时限?

(1)《规定》将广东省社会保障卡申领时限由原来的25个工作日缩短至12个工作日。对于新参保登记和急需用卡、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零星制卡可通过加急措施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全面推广“即时制卡模式”。申请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即时制卡网点申领社会保障卡,并当场立即领取。

《条例》如何规定社会保障卡申领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社会保障卡业务网点或网上服务渠道申领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业务网点包括办理社会保障卡业务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合作商业银行公布的服务网点以及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其他机构的服务网点。线上服务渠道包括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服务通道、“粤人社”APP、“粤省事”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服务银行APP等渠道。

《条例》是如何规定老年人、残疾人、患病人员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申领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等服务的?

办卡网点可受理申请人监护人、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申请业务。在风险可控、有效核实申请人身份和意愿的前提下,由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各办卡网点可通过与申请人约定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办理。

《条例》对未成功发行的社会保障卡、已续发的旧卡、已注销的卡是如何规定的?

未成功发行的卡、已续发的旧卡和已注销的卡由人社部门和服务银行通过各自渠道收回。办卡网点应建立社会保障卡回收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对滞留基层网点和用人单位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障卡进行回收,将卡回收的各个环节纳入管理,准确记录回收时间、回收人和回收原因,并对社会保障卡回收进行逾期预警和分类统计。对收回的已按规定扣留6个月以上的成品卡进行社保功能和银行账户注销。废卡的更换和注销按银行借记卡的规定办理。

《条例》是如何规定收取社保卡工本费的?

根据《关于社会保障卡(IC卡)收费问题的批复》(粤价函【2003】167号)和《关于社会保障卡(IC卡)收费问题的通知》(粤劳服【2003】169号)规定,每张社会保障卡收费20元。如果您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并在保修期内(以各城市的相关规定为准)因卡的质量问题或非人为损坏而更换卡,您将免除个人费用,其他情况下您需要收取换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