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特点(惠州居民养老保险金标准)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4-20 23:00

惠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由市委、市政府主办,人社部门经办,税务部门征收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它有以下十个特点:

1、养老保险覆盖面广。

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和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内地居住并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失业居民,均可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缴费档次有多种选择。

目前我市采取按年缴费,档次设置为9档:每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3.政府补贴力度很大。

当年度缴费由政府补贴时,补贴标准为选择180-36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30元以上,选择6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60元以上。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发放死亡当月全省统一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

4.困难群体有关怀。

对符合参保条件的特困人员、低收入人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由县(区)政府按规定标准逐年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5、个人账户利率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其他支付援助来源均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国家规定计息。

6.你越早加入保险,受益就越多。

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在领取待遇时,缴费满15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每月增加不低于3元标准的基础养老金。

7.保险支付是无风险的。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本息一次性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如果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养老金将支付至死亡当月,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真正做到了零风险、稳受益。

8.政策衔接顺畅。

“十四五”期间,按照只叠加、不扣减、不核销的原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农村和低保认定时暂不计入家庭收入;对于先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当他们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可以相互转移。

9.老年生活有保障。

目前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85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变化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鼓励参保人员选择高档缴费。缴费档次越高,每月待遇越高,晚年生活越有保障。

10.支付保险的方式有很多种。

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个人,简称“新参保人员”,携带本人户口本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人员凭内地居住证在户籍所在地基层社保服务平台登记参保,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然后逐年缴费;已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直接缴费:

(1)按村(居)集中缴费:如果按村(居)集中缴费,您可以通过社保所的POS终端刷卡缴费或在当地税务机关缴费。

(2)居民个人缴费:缴费居民可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官方账号、“粤税通”“广东省”小程序在线缴费;也可以去社保所办理银行缴费协议,税务机关每年都会发起批量扣除。

(3)缴费人如有政策咨询、参保办理、待遇享受等问题。,他可致电人力资源部热线12333进行咨询;缴费人如对缴费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税务局热线12366进行咨询。

注:以上信息由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5日发布。如有不同,请以官方最新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