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居民医保查询(广东惠州儿童医保网上怎么查询)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4-20 15:00

惠州医疗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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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合并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疗保险”),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行统一的制度、政策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本市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职工、所有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在专科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和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

(三)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4)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医保费”)由用人单位、个人和财政合理分担;

(五)建立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为基础的多层次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医疗保险基金由全市实行统一收支管理、统一财政专户和分户核算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本市户籍居民按照本办法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居民参保率达到100%,做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医疗保险待遇(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待遇)的支付,医疗保险基金不足支付时,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职工医疗保险是强制性社会保险。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为全体职工(含退休人员)办理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和社会退休人员可按照本办法选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港澳台人员可按照本办法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居民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个人缴纳(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费”)、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参保对象是下列人员:

(一)除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外,本市居民(含城乡户籍,下同)。

(2)在我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和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含港澳台侨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民办)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以下简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上述学生以下统称为“参保学生”。

(三)生产经营困难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以下简称“困难企业人员”)可按照本办法参加居民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