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关于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的通告(第号)(番禺一区域调中风险)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4-18 20:50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73号)

鉴于输入性疫情风险不断加大,新型疫情呈现多点多链散发的复杂态势,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

决定进一步加强社会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1.2022年11月26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除桥南街、沙湾街外的14个镇(街道)行政区域实施以下5项疫情防控措施:

(1)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原则上,公民除非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医疗救治,否则不应外出、串门、聚会或聚集。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社区、公园、商务楼宇严格实行围挡管理,专人专岗、凭门禁卡进入,严格落实测温、现场扫码、查验健康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等措施。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和自行车)不允许流动,但与城市基本运行、医疗、应急处置和疫情防控有关的车辆以及在实施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通行的地铁和公交车(高风险地区和临时管制区域除外)除外。各部门、镇(街道)、村(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强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有义务制止其流动(紧急医疗等特殊情况除外)。

(3)原则上在家工作。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安保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外,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向所在村(社区)报到,全面参与防疫工作和村(社区)服务。

(四)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在中小学,学校和幼儿园暂停返校和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五)营业场所关闭。除保障水、电、燃油、燃气、通信、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企业(仅提供快递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营外,其他所有经营场所一律关闭。进入上述场所时,必须扫描场所码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证明。

二是桥南街、沙湾街行政区域继续严格执行《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71号)和《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62号)。根据《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落实62号通告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暂停堂食,封闭半封闭场所暂停营业,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管机构暂停服务。2022年11月26日0时至2022年11月30日24时,桥南街道、沙湾街道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行封闭管理,中小学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和线下教学。

三是严格员工管理。各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配套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疫情防控配套工作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含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不得同时接待社会宾客(经所在镇(街道)或疾控部门评估同意的工作需要除外)。

四、住宿经营场所必须严格防疫管理。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的证明、扫场所码、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并向入住人员询问居住史。近7日内到过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尽快向村(居)委会报告,并督促居民落实防疫措施。对故意隐瞒本人或他人居住史、接触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船舱(医院)管理。新冠肺炎感染者出舱(院)后三个月内不参加核酸混管采样。如确需检测,他们可凭出院诊断到医院黄码检测点采样或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备单管采样。

六是依法打击非法载人。严禁货运机动车非法载人和利用各种交通工具协助中风险地区人员擅自离开中风险地区、进入中风险地区。全区加大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在疫情防控中造成重大风险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全面加强检查、监督和执法。各地镇(街道)和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村(社区)、小区、公园、商场、餐馆、宾馆等场所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检查力度,责令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查处。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合作!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