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报告自2004年以来居住在新疆乌鲁木齐的人。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4-18 16:00

严防疫情扩散,保护我市居民健康。2022年5月10日广州市疾控中心提醒:

自5月10日以来在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居住的人员,以及所有在绥康码的“红码”“黄码”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和酒店报告,并在社区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

5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在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两例混管异常。经对相关人员进行复核并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发现4人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其中包括:

无症状感染者1:现住天山区金银路613号。

无症状感染者2:现住天山区团结路255号。

无症状感染者3、4:现住天山区天池路30号。

如有疑问可拨打1232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