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减免实体店国有物业租金申请指南(广州疫情租金减免政策文件)

游客投稿 房产 2024-04-11 20:30

广州降低实体店国有物业租金指导意见;

对租赁市属、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用于线下商业实体店经营的中小企业,减免2020年2月、3月物业租金(免租租户目前应无拖欠租金情况)。因疫情减免的租金将不纳入国有企业年度绩效考核。

支持者:

线下商业实体店经营的中

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其他真正受到疫情重创的实体是生产经营中小型微型市场实体;

参加过与“抗疫”相关的医疗生产经营企业、医院和R&D机构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支持内容:

1.坚持“精准帮扶、服务实体、免除、依法”的原则,对线下商业门店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减免租赁物业租金。

2.对于其他确受疫情影响且生产经营业态合理的中小微租户(如制造业产业园、孵化器、众创空 room等。)和参与“抗疫”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要主动作为,积极与相关租户协商,制定“减、免、延、交”等各类租金减免方案,精准帮扶,大力帮助其减。

3.若租户为中间转租租户,则需承诺同时为最终实际经营租户减免租金,减免幅度不低于其享有的租金减免幅度。

支持条件:

1.租赁广州市属国有企业(一级集团)及其下属国有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的位于广州的企业,具有产权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物业租赁用于:

线下商业实体店运营;

其他真正受到疫情冲击且具有合理基础的实体生产经营业态(如制造业产业园、孵化器、众创空 room等。);

对参与“抗疫”的相关机构和单位,特别是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单位,应给予更大的减免租金支持。

3.违反契约精神或不配合政府“抗疫”的租户不在减免租金范围内。主要包括:

一类是拖欠租金或违反物业租赁合同且不配合整改的租户。拖欠租金的租户是指在截至2019年12月的租赁合同期内,因自身原因故意拖欠租金且目前未还清所欠租金的租户;除非目前欠的租金已经付清。

二是不积极配合房东和街道政府部门的各项防疫工作,不认真落实租赁物业区域或与防疫违规行为作斗争的租户的防疫消毒措施。

4.租赁物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外的,市属国有企业可根据当地疫情情况,参照本通知中对物业所在地进行减免或要求减免租金的做法。

5.对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减免租金,企业应加强与股东沟通,争取积极支持减免租金。

办理时限:

2020年3月31日前。

需要提供的材料:

市属国有企业(一级集团)负责组织下属产权企业(即合同所含物业的出租人/甲方)结合双方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内部管理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租户(即合同所含承租人/乙方)办理减免手续。

承租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救助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承租人的身份证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认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或大中小微企业统计分类(字【2017】213号)程序简单,承租人可以打印纳税申报表、社会保险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等多种有效材料进行证明。

(2)承诺降低最终承租人的租金。如果租户是中间转租租户,则需要承诺同时为最终实际经营租户减免租金,减免幅度不低于其享受的租金减免幅度。

(3)市属国有企业认为出租人验收时需要补充的其他必要材料。

处理流程:

①告知救助对象

权属房产出租人主动告知承租人免租事项(包括免租范围、标准、办理程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受理时间、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等。),并找出受疫情影响的各类租户(包括是否为中间分租租户等。),并按分类形成豁免清单台账。

②申请材料的受理

本着方便、高效的原则,所有企业设立受理通道,租户提供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在疫情期间,为了避免人员聚集,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接受它,例如互联网和信件。

③加快材料审查

根据市属国有企业制定的方案(明确审批主体、内部程序、时限等。),所有所有权物业的出租人将检查租户提交的材料,并将其报告给市国有企业(即一级集团)进行最终审批。各企业要加强减免租金的信息公开,对不执行减免政策或存在不规范行为的企业建立举报渠道。

(四)签署弃权协议

对最终审核无异议的租户签订租金减免协议(如果是中间转租租户,应承诺按相同比例减免最终实际经营租户的租金)。对于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租户,要及时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可根据自身内部管理规定,在确保程序规范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便捷优化。)

受理部门和联系信息:

由市属国有企业结合内部管理规定和租赁实际制定减免方案,并组织下属产权权属企业按照高效便民原则,设立专门受理通道进行办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可在双方原始租赁合同中或在查询合同中的房屋出租人/甲方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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