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进一步做好商贸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关工作(广州商贸业发展报告2020)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4-07 17:30

6月17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公开发布了广州市商务局6月15日发布的《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函》。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行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函

各区政府及相关企业:

当前,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展形势看,

疫情反弹和蔓延的风险依然存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防止疫情反弹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经济社会秩序稳步全面恢复,现就广州市工商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必须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各区要密切加强与辖区商贸企业的工作联系,加大对本区商场、超市、专业批发市场、餐饮酒店等人员密集商贸场所的督查督导力度和频次,指导商贸企业做好疫情防控。要严密排查近期有“新大地”接触史和有“新大地”接触史的人员,必要时组织有潜在风险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防患于未然。

二是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基本稳定,一些单位的疫情防控有所松懈,一些人流量大的室内公共场所没有进行体温监测,一些员工没有按要求佩戴口罩。各区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本地商业企业疫情防控的管理和指导。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指南。单位主要领导应是第一责任人并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领导要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落实防控指南。各区要督促企业切实落实防疫部门有关要求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新常态下做好商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修订版)的通知》(穗商务函〔2020〕172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指导商业企业按照指引切实加强疫情防控。进入各种公共场所的消费者和员工必须每天登记相关信息,佩戴口罩并监测体温。

(1)商场超市。要求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监测。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或呼吸道疾病的顾客不得入内,建议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

(二)专业批发市场。要求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监测。主入口的通道、广场实行“一米线”管理,通过设置隔离带、地面张贴标识等方式引导人们有序排队。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干咳等综合症状的顾客不得入内,建议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在场馆外显眼位置设置注册“穗康”小程序的宣传指南,入场人员凭健康证明(以下任意一项均可)入场:穗康码(蓝码、绿码)、悦康码(绿码)、医学观察期满通知书、核酸检测报告。

(3)餐馆。当你进入商店测量体温时,你必须戴口罩。如果您的体温超过37.3度,则不允许进入。只有坐下来吃饭的时候才能摘下口罩。吃完饭离开座位时必须戴口罩。

④酒店。要求测量体温并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状况和近期居住史,并引导来自疫区的客户前往指定酒店。请每位客人提供姓名和联系信息。建立健全与当地公安、街道和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报告疫情数据和台账,不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如果每个小区都被指定为集中隔离酒店,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是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各区、各相关企业要督促本领域、本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重点在商场、超市、专业批发市场、餐饮酒店等人员密集的商贸场所入口处醒目位置张贴温馨提示和宣传海报,加强员工对疫情症状、预防和治疗的了解,做到不造谣、不信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五是加强对各种情况的监测。各区和相关企业要继续做好监测,不仅要做好重点民生商品的供应,还要做好购物中心、百货商场、超市、肉菜市场、农贸市场、水产品市场的从业人员和服务人员的监测。特别是要加强对各大超市供货渠道的排查,确保物资供应渠道来源清晰、供应链连续。如有异常,应及时报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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