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医保缴费年限(惠州退休医保政策)

游客投稿 资讯 2024-04-06 00:30

前提

按月领取惠州市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养老金的人员,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终身医疗保险

应用条件

办理退休手续时,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在本市实际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满10年,且累计缴费年限符合以下条件。退休后,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职工医

疗保险费,个人按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1、在2021年度办理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累计缴费年限满19年;

2.2022年按月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累计缴费年限为20年;

3.2023年按月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累计缴费年限为21年;

4.2024年按月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累计缴费年限为22年;

5.2025年按月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累计缴费年限为23年;

6.2026年按月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累计缴费年限为24年;

7.2027年及以后,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女职工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

8.参保男职工在2032年及以后按上述办法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累计缴费年限须满30年。

退休时不满本办法规定缴费年限的参保职工(包括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或退休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惠州市安置的人员, 以及未在本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但办理退休手续时仍在本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下同),可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期限后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您选择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您的基础养老金或退休养老金(单位缴费时,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为5.6%和2%),综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和费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住院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